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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POS机刷卡赚手续费 一男子3个月狂刷近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4 02:37:38    浏览次数:9
导读

  晋州人赵某在北京朝阳区一写字楼内申请到银行POS机后,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为他人刷卡套现近亿元,非法赚取手续费100多万元,日前,省会长安警方在接到北京警方通知后,将赵某在省会长安区某小区内成功抓获。  2月17日,长安分局西兆通刑警中队接到一通来自北京警方的电话,称据可靠消息,有一名被北京警方网上通缉

  晋州人赵某在北京朝阳区一写字楼内申请到银行POS机后,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为他人刷卡套现近亿元,非法赚取手续费100多万元,日前,省会长安警方在接到北京警方通知后,将赵某在省会长安区某小区内成功抓获。

  2月17日,长安分局西兆通刑警中队接到一通来自北京警方的电话,称据可靠消息,有一名被北京警方网上通缉的逃犯赵某很有可能藏匿在长安区某小区内,希望石市警方能够协助北京警方将其抓获归案。该中队得知此事后,迅速派出民警着便装赶至该小区。经对暂住人员进行摸排及对附近居民的走访,办案民警发现该小区2号楼1401室的一名租房人员与北京警方网上通缉的赵某体貌特征极为相似。办案人坚持在附近观测点进行蹲守,一直到18日中午,终于确定了该人就是北京警方通缉的赵某。当日下午14时许,民警在赵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

  经查,2010年3月至6月间,犯罪嫌疑人赵某(男,42岁,河北晋州人)伙同马某、郭某等人,在朝阳区某写字楼内,使用某五金批发部、某装饰材料销售中心等商户名义申请的银行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法为他人刷卡套现,并从中收取手续费,交易金额近亿元,被相关部门发现之后潜逃至石家庄。按犯罪嫌疑人赵某的交代,他从交易中获取非法所得100多万元。

  警方提示:信用卡套现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是犯罪嫌疑人利用银行POS机,通过数张信用卡进行透支,虚构交易,从而套取现金的一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仅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更会对套现人的信用记录造成终身的影响。警方提醒市民,切不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也劝告那些希望借此途径发财的人,从事此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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