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孙妍)25日,深圳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参保人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缩水”一事再次进行回应,并逐一回答市民“四问”。市社保局表示将改革计息和个人账户余额查询显示方式,每年底统一进行利息结算,同时在重新计息前将知会参保人。
深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办公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应对职工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包括当年缴费额、实际缴费月数、当年利息额、历年缴费累计结转本息储存额等。个人账户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记账利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
据此规定,每年年初省级社保部门公布我省上一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后,我市社保部门对上一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息进行调整。若上年度利率高于上上年度利率,调整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显示增加金额,反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会显示减少。
2008年按省里规定,该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加权平均年存款利率为3.92%,因此2009年我市暂按2008年的利率为标准计算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利率。今年初,省社保局则通知2009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记账利息期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计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09年城乡居民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2.25%计算。因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09年度记账利率较2008年度下降,即年利率由3.92%下降为2.25%,折算成月利率由3.209%。调整为1.856%。。该局从2月22日对2009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进行了调整,因此当参保人在2月22日前后查询个人账户时,会发现余额显示减少。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调整机制与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调整机制有何不同?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告诉记者,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且在颁布后执行,存款利率对政策颁布后的计息期有效;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由省社保部门每年年初公布,记账利率对公布时的上一年度有效,有效时间不同。参保人普遍接受并习惯了银行存款的利率调整机制,并由此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调整而造成的个人账户余额变动产生了误解。再加上2009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率下调,因此引起了参保人的广泛关注。
黄险峰说,我市从1998年起就按照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只放在银行或购买国债。深圳的个人账户在全国基金运营中既稳健,收益又高,且个人账户全部做实。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为682.24亿元,其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结余511.99亿元。累计结余的682.24亿元之中,国债存量为19.33亿元,其余为银行存款,其中三年期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总量的87.7%。
“感谢参保人的关注和质疑,我们将对个人账户利息显示方式做改进。”黄险峰说,为避免因利率调整而产生的误解再次发生,市社保局已向省社保局打报告,要求在公布利率前进行公告,同时,该局也会第一时间转发省里的公告,告知参保人。此外,该局还将对个人账户余额查询的显示方法做出改进,在省社保局未公布当年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前,参保人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将只包括上年度的个人账户本息储存额和当年个人账户缴费额,不包括利率情况,当省社保局公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度记账利率后,该局再统一结算利率。
市社保局:当网友发现账户钱减少后,是致电96888进行询问,因为利率调整不属于新政策,而且只涉及财务问题,具体问题只有财务最清楚,因此接线员第一反应是会不会电脑出错,并建议参保人重新查询。
市社保局:在调整利率前的确应该向参保人发公告,但因发布利息记账办法的通知只有省局有权限,我市只能执行,从而给参保人带来了不便。目前,我市已向省局打了报告,要求由省里统一进行公布,同时,市社保局也会及时转发省里公告,第一时间告知参保人。
市社保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很难适时调整,因为按政策,利息是按照广东省每年公布的为准。此外,个人账户计息也有一个周期,深圳要求企业每月15日前要报报表,社保部门再根据报表做台账,银行又根据社保部门的台账进行划账到个人账户中,这有一个周期。此外,银行存款分为活期或死期,很清楚,但社保基金无法这么存,交到银行的钱到底按几年计算?因为有的参保人中途要求转保或因死亡、出国等要退保,因此只能打包存,只能由省里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综合情况,加权平均利率。
市社保局:银行发利息有计息日,但深圳自从1998年以来,为让大家了解个人账户余额变化,每个月都会为参保人预计算其个人账户利息,但这是虚账,参保人看到的数字并非实际最终进入其个人账户的金额,待年底后社保部门才根据省里公布的利率再重新进行调整。至于多出来的钱,都在整个养老保险基金大账户里,社保部门无权也不可能挪作他用。晶报记者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