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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的收购并购等往往会涉及到知识产权权属的变动,企业间相互转让知识产权在当今社会也很稀疏平常。那么我国的税法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呢?专利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免税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以上知识就是“专利权的转让协议是否可以免税”进行的解答,专利权的转让经纳税人申请后,可免征增值税。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即可。若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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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哲琼律师,中共党员,同济大学法律硕士,律师执业证号13303200711932936,现为浙江六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现任温州仲裁委仲裁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专业特长:擅长办理民事、经济、金融类案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所获荣誉:2008年“优秀党员”称号温州市律师协会颁发2012年“优秀农村法律顾问”2013年“优秀党员”称号2015年鹿城区律师行业2014年度诚信执业先进个人2015年“优秀党员”称号2015年温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2015年度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度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优秀党员”称号详细>>
职务发明专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单位因工作原因,或者借助单位设备发明的专利,所发明的专利权利归属是单位,但发明人有使用的权利。发明专利是可以转让的,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职务发明专利如何转让,需要注意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金哲琼律师,中共党员,同济大学法律硕士,律师执业证号13303200711932936,现为浙江六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现任温州仲裁委仲裁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相信很多人对于专利变更这个词来说是很陌生的,其实自己申请的技术专利是可以申请变更的,那么是变更什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中的一种分类,我们都知道国家需要更多的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那么要是想要变更专利怎么申请?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专利权是指一个人在发明或发现某件事物时,向国家机关申请登记,并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专利权可以通过合法形式进行转让,并取得相应的报仇。那么,专利权的转让究竟是怎么回事?小编为你解答。
对于转让专利权的流程是什么,你知道法律如何规定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要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的责任,而股东出资的方式民比较多的,一般是以货币的形式出资,那么专利权入股后可不可以撤股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专利的申请首先要解决的是申请人资格问题,只有先具备申请专利的资格,才有成为专利申请人、最终成为专利权人的可能。那么专利权人可以写单位吗?那些主体有权申请专利?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企业间的收购并购等往往会涉及到知识产权全权属的变动,企业间相互转让知识产权也很常见。那么税收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呢?专利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免税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指南针,也是尺子,它为我们设定行为准则,也为我们明确行为方向,在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现今,你是否也对最新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有疑问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事项被授予专利后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那么,申请人能否撤回专利权授予申请?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权是当前社会中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由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依法申请而来。那么,新工艺是否可以申请专利权?对于这个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虽然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一般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专利法有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根据《专利法》第68条规定的:“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授权前的发明技术使用费发明专利的一项特殊之处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由于发明专利实行“提前公布、实质审查”,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这时其他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实施公开的发明技术,这种行为在授权之前不视为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自2018年以来,国家总书记的致辞或报告中,有近20次提到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法修正案也迫在眉睫,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