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金融资讯 » 正文

广州发布人才购房须提供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5 00:36:03    浏览次数:19
导读

  [导读]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

  [导读]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同时,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此外,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通知》称,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工作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另外,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保障刚需的居住需求。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166622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