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河南省辉县市赵固乡高庙村,2020年11月20日求助的《严重干扰驾校运营》一事,新乡县委对留言板回复的几个问题再次反映。1、北固军村委、县供电局与路源驾校负责人协商并且同意在驾校内建造配电楼和电线杆一事与实施不符,路源驾校从未见过任何单位与其协商在驾校内建造配电楼事项。2、征地补偿款事项与事实不符,新乡县委了解情况补偿款为2491117元,但在驾校与北固军村委书记及村长谈判时,对方只愿意赔偿1500000元。同时,在征地时驾校作为租赁人,未接到任何单位通知和评估测量,更没有人与驾校就补偿方案对接进行,驾校要求与村委会共同委托鉴定评估,但对方不同意。3、租赁费问题,北固军村委与驾校签订合同中约定,如政府征地地上附着物等赔偿归驾校所有,同时约定村委会应负责驾校运营办校的良好环境,从而驾校预先支付了租金320500元。在征地后,村委会早已拿到土地补偿款,但迟迟不配合、协助驾校进行评估反而对驾校应得补偿。4、自上次留言后,所说的拆迁领导小组没有任何人联系过驾校负责人,反而驾校多次与北固军村会、朗公庙镇政府联系沟通补偿事宜,但多方推诿不予解决(本人每次沟通均有视频录音为证)
网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已责成朗公庙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反馈如下:关于新科学院在驾校建造配电楼和电线杆,严重干扰了驾校的运营问题。经查,2019年3月,北固军村委、县供电公司与路源驾校负责人进行协商,路源驾校同意在驾校内建造配电楼和电线月建设完毕。关于征地拆迁补偿问题。经查,北固军村委会与路源驾校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第四条款约定“如因政府拆迁补偿须提前终止合同,土地补偿归甲方(北固军村)所有,其余地面上的建筑物和运营损失补偿归乙方(路源驾校)所有。”2017年,因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规划建设需进行征地拆迁,路源驾校在征地范围之内。北固军村委会依据租赁协议约定与路源驾校协商征地拆迁补偿事宜。路源驾校不认可核算的附着物赔偿款数额,并于2019年5月委托智远工程公司出具了附着物补偿款为980余万元的评估报告,包含了地面附着物440余万元、移动办公用品电器59万余元、车辆200万余元、学员费用260余万元,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其中的移动办公电器、车辆、学员费用等均不在补偿范围。因补偿款数额差距较大,朗公庙镇政府、北固军村委会与路源驾校协商多次,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关于拖欠租赁费问题。目前,北固军村委会因路源驾校欠交租赁费,已向新乡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县人民法院已经下达判决书,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限期归还租赁土地并支付租金。目前,路源驾校已经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已开庭审理,暂未宣判。关于沟通协调补偿的问题。朗公庙镇政府、村两委于12月初多次通过电话或者面谈的方式与当事人进行协商,路源驾校负责人坚持以第三方评估价格为准,未能达成一致。目前,朗公庙镇政府已专门成立路源驾校拆迁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协商事宜。下步,将进一步加强和当事人的沟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尽快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