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 纪殿国)昨日,烟台市民孙女士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投诉称,她在市区一集成吊顶专卖店,花7033元预订了一套品牌集成吊顶。服务员按孙女士选好的款式,对电脑原设计图进行了修改,定稿的图案是:两边为对称状银灰色花板、中间为墨绿色花板。2月23日,店方工人上门安装4小时后,外出办事的孙女士回家发现,已具雏形的天花板结构并非原设计图布局,银灰色部分色泽不一,所拼图案像个“大花脸”。孙女士致电专卖店询问原因,所得答复是“图纸用错了”。孙女士找到店方,服务员竟让她补交差价款225元。
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服务员承认,图纸定稿后,忘记存盘,开工前又没细看,就稀里糊涂地将报废图纸交给工人。店老板说:“若按原图,吊顶模块共168块,银灰色板66块,墨绿色板102块,现在分别增加多出225元。”工商人员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店方既然已向孙女士出具《产品订购单》,就应满足对方消费愿望。店方若按原图纸改造前期工程,无论换何种材料、要花多少钱,都应自己负责。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店方为孙女士重换银灰色天花板16块,自担225元差价款。第二,赔偿孙女士相应损失费200元现金、价值180元储藏桶1个 。
执法人员还发现,该专卖店涉嫌假冒品牌招揽生意。尽管该店老板拿出一份《专卖代理协议》复印件,但执法人员致电厂家驻胶东地区经理。该经理透露:“卖方要想具备专卖资格,须持厂家出具的《专卖代理协议》原件,早在一年多前,双方就已中止合作关系。”对店方假冒品牌名义招揽生意的行为,执法人员已向该店下达口头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