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近日出台。按照通知文件的规定,如东县调整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让更多的城镇居民实现安居之梦。
调整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将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00元变为1420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仍缴纳市场租金的20%;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555元变为2766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仍缴纳市场租金的55%;城镇低保、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免缴房租。
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单身家庭30平方米、二人家庭40平方米、三人家庭60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80平方米。保障补贴标准:县城城区(含各镇区)内低保、特困住房困难家庭为10元/平方米·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8元/平方米·月,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4元/平方米·月。
住房面积困难标准仍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同时对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年内无拥有或转让各种机动车辆及大型农机具(摩托车以及残疾人用于功能性缺陷补偿且非经营性活动的代步机动车除外)做了明确。其它住房保障标准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