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年金 自本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年金受益人可向我们申请年金。若被保险人在年金申请日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仍生存,且本合同有效,则我们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已支付保险费(不包括该保单周年日转入或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为基数,按约定的年金领取比例给付1次年金。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按该次年金给付金额等额减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80周岁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仍生存且本合同有效,且年金受益人未申请领取年金,则我们自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已支付保险费(不包括该保单周年日转入或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的10%给付1次年金。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按该次年金给付金额等额减少。 若年金给付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该次应给付的年金金额,则我们不给付该次年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年金领取比例由年金受益人在申请年金时与我们约定,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已支付保险费的20%。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年金受益人可申请变更年金领取比例,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我们按变更后的年金领取比例给付年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2)本合同已支付保险费扣除累计部分领取金额、累计已给付年金金额后的余额。
本保险为万能型保险。万能型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您所支付或转入的本产品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用于投资账户运作,账户资金由保险公司代为投资管理,投资收益上不封顶、下设最低保证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