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社交平台“冲浪”时有看评论的习惯。不过,有用户吐槽:如今多家社交平台的评论区产品推广泛滥,有的是“硬广”,有的则隐藏于评论文案里。这是近来较为常见的产品推广套路,做这类产品推广的人往往会伪装成普通用户,在评论区描述个人戏剧性的经历,或者做出情绪鲜明的点评,以吸引其他用户关注。
通过正规渠道发布广告成本高、审核严,一些商家因此盯上了社交平台评论区这块既能逃过广告过滤又能吸引用户的“宝地”。看着像评论,其实是广告,这种形式以前主要在电商平台,以“托”的形式存在,但现在,已经广泛存在于各大社交平台。看起来颇为精彩的评论,实际是精心设计的广告文案,你的点赞和跟评,其实是在帮助他们免费推广。
伪装成普通用户身份,貌似不经意地说出所谓“秘密”,过分夸大产品的实际效果,本质上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很多《广告法》明令禁止的宣传行为,在评论区的伪装下堂而皇之进行,给一些不知名的甚至假冒伪劣的产品,提供了推广机会。对消费者来说,上当受骗之外,会面临直接的经济利益和健康权益损失。
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是,这些在社交平台评论区大量出现的带有产品推广性质的文字,到底算是评论,还是广告?如果不涉及明确的商品信息,确实较难界定。但是,如果能将用户引流到其他包含更明确商品售卖信息的内容,应当判定为商业广告。具体的判定规则,社交平台应该明确自己的一套评判标准,承担应尽的监管责任。
隐藏在评论区的产品推广,除了隐蔽性很强之外,靠着蹭热点获取流量,迷惑性很强;外加通常自带“水军”,一唱一和,欺骗性同样很强。依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当年魏则西事件之后,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显著标明“广告”已成常态,但是社交平台评论区广告,至今依然逃离在监管之外。
先通过评论引流,再在个人界面分享使用感受,评论区广告具有间接推销商品或服务的特点,无论具体如何进行伪装,广告就是广告。社交平台评论区广告,没有监管没有规范,容易形成乱象。某些社交平台甚至早就有了帮助推广“评论”的收费业务。我们不能重蹈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广告的覆辙,等到出了问题之后,再对社交平台评论区广告进行严格监管。
当评论区广告成为常态,不能任由其野蛮生长。互联网监管部门应当对评论区广告及时进行有效规制。一要明确何谓评论区广告,将其纳入互联网广告监管范围之内,不再能够穿上隐身衣;二要强化社交平台监管责任,要求其利用自身技术优势,识别并监管评论区广告;三要明确罚则,不让社交平台评论区广告,成为虚假广告的监管盲区和泛滥洼地。(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