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正文

业主委员会炒“管家”是否合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1 02:33:42    浏览次数:18
导读

  翡翠园业主委员会施主任告诉记者:“我们当初选举业主委员会时,同时规定了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权力,明文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选聘物业公司,也就是说炒掉不称职的物业公司是广大业主赋予业主委员会的权力,业主委员会据此炒掉星海物业,和安徽长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翡翠园业主委员会

  翡翠园业主委员会施主任告诉记者:“我们当初选举业主委员会时,同时规定了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权力,明文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选聘物业公司,也就是说炒掉不称职的物业公司是广大业主赋予业主委员会的权力,业主委员会据此炒掉星海物业,和安徽长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翡翠园业主委员会的执行秘书黄文龙告诉记者,星海物业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派生的,而非业主大会所选聘。《物业管理条例》称,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它并不代表全体业主的意志。我国2003年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对此有特殊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但星海物业却认为,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业主大会作出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等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无权炒掉物业管理公司,而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炒掉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无权越俎代庖解聘物业公司,所以他们与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业主委员会到底有无权力解聘物业公司?记者就此采访了合肥市房产局物管处李处长。李处长告诉记者:“在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前,由开发商选定物业公司是国家有关规定许可的。根据2003年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规定的内容也不能大于该条例规定的内容。该条例同时规定,业主委员会没有权力解聘物业公司,只有广大业主才有权力解聘物业公司,但这也是有前提的,必须召开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业主大会作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等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此可见,选聘物业公司没有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而且,据我们了解,目前并没有任何一家物业公司和翡翠园业主委员会签订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

  圣诞节到了,想想没什么送给你的,又不打算给你太多,只有给你五千万:千万快乐!千万要健康!千万要平安!千万要知足!千万不要忘记我!

  不只这样的日子才会想起你,而是这样的日子才能正大光明地骚扰你,告诉你,圣诞要快乐!新年要快乐!天天都要快乐噢!

  奉上一颗祝福的心,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愿幸福,如意,快乐,鲜花,一切美好的祝愿与你同在.圣诞快乐!

  看到你我会触电;看不到你我要充电;没有你我会断电。爱你是我职业,想你是我事业,抱你是我特长,吻你是我专业!水晶之恋祝你新年快乐

  如果上天让我许三个愿望,一是今生今世和你在一起;二是再生再世和你在一起;三是三生三世和你不再分离。水晶之恋祝你新年快乐

  当我狠下心扭头离去那一刻,你在我身后无助地哭泣,这痛楚让我明白我多么爱你。我转身抱住你:这猪不卖了。水晶之恋祝你新年快乐。

  风柔雨润好月圆,半岛铁盒伴身边,每日尽显开心颜!冬去春来似水如烟,劳碌人生需尽欢!听一曲轻歌,道一声平安!新年吉祥万事如愿

  传说薰衣草有四片叶子:第一片叶子是信仰,第二片叶子是希望,第三片叶子是爱情,第四片叶子是幸运。 送你一棵薰衣草,愿你新年快乐!

 
关键词: 贝贝管家合法吗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100944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