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逾期之后被银行起诉,一定不要有侥幸心理。各个法院对待银行利息的态度不一样,判决结果也会有所不同。认真读懂银行信用卡的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江苏的马某办理了中国银行信用卡,逾期后截止至2020年7月27日,账单本金27785元,利息5018元,其他应收费用4843元。
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未能偿还当期对账单列明的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信用额度内消费金额*10%+预借现金交易金额*100%+前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100%+超过信用额度消费金额*100%+所有费用和利息*100%),甲方除按照规定利率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款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最低还款额-已还款金额)*5%]。甲方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乙方记入甲方信用卡账户。
自2019年7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27741.92元为基数,参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付,经计算,该数额为503.3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7741.92元为基数,参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中对于利息等费用总计应参照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限的规定,不应适用于本案信用卡纠纷。信用卡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为两种不同性质的案件,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对于信用卡纠纷没有参考意义。
对于信用卡利息及应收费用的收取应以《合同法》、《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规定及通知为审判依据。
依法对过高息费违约金条款进行调整,对于引导发卡行依据公平原则拟定息费违约金条款、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亦具有重要意义。如依据本案信用卡合约关于息费违约金等约定进行计算,则明显畸高。一审法院酌定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及与信用卡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并无不当。
这个案例对于信用卡逾期负债人为利好消息。可以看到,按照中国银行的复利计息方式,2.7万本金为基数,逾期息费约为一万元左右。但是按照同期4倍LPR来计算,息费总额仅为不到五千元。如此大的利润差距,银行当然要上诉。
但是作为负债人,这样的案例简直是雪中送炭,结结实实的减轻了债务负担,也能缓解社会矛盾,有什么理由不为法院点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