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金融资讯 » 正文

江西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预计全省可减负11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7 05:12:04    浏览次数:16
导读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江西省  根据《通知》,2020年3月至5月,江西省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在减征期内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企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江西省

  根据《通知》,2020年3月至5月,江西省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在减征期内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减征期限为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至2020年5月止。享受财政补助参保的关破改及困难企业,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通知》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为自江西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在缓缴期内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缓缴期限为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要求,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江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不受影响,不增加参保企业事务性负担。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102191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