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起,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以七海秀日公司作为债务人的执行系列案,涉及债务金额共计1700多万元。
案件处理过程中,该院依法传唤七海秀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到庭接受询问,李某某称因近年业务扩张过快、资金链一时断裂,导致无法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和劳务派遣费用;企业目前仍在生产经营,亦有通过催收外债及融资等途径积极筹集资金,希望能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共度时艰。
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先行查控公司财产,并通过风险评估机制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调查,获悉该企业有一定的经营前景,申请执行人亦有意给予履行宽限期。因此,该院决定采用“活查封”措施,允许企业继续使用生产设备,但不得转移、隐藏或者变卖,尽量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人就业稳定。同时,及时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由诉调对接工作室集中对该批系列案组织调解,积极引导各方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经多方努力,七海秀日公司通过回收外债、引入新的注资,具备了偿还部分债务的能力。调解人员多次调整和解方案,逐一化解矛盾,促成全部债权人与七海秀日公司达成和解。2019年7月,该批系列案全部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