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些所谓“救市”政策,基本都是面向供应端,也就是房企。“救市”之说,其实是打着“救企”的旗号给冰封了2个月的楼市打打鸡血。
3月4日,东莞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
1、项目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或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又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
2、在取得商品住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申报价格,严格按照明码标价格式要求对外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也不得低于申报价格的90%。
3、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180天后,对未售出房屋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调高幅度不超过5%,调低幅度不限。
4、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得以“毛坯报建和验收、精装报价及交付”等方式规避住宅户内装修监督管理。
房子的成交价不得低于备案申报价的90%,如果取得销许180天后,还没卖出去的房子可以进行调价,调高幅度不能超过5%,但是,调低的幅度不受限制。
众所周知,为了防止房价大起大落,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抨击开发商的降价行为,会设置“跌停板”,把跌幅空间事先限制死了。
安徽马鞍山规定新房销售价格低于备案价10%,直接不予网上备案。江西赣县住建局曾经向房企下发“停止特价房销售”的通知。湖北恩施、江苏邳州都出台了“止跌令”。
2019年大湾区增速最迅猛的就是东莞,GDP总值9482.5亿元,同比上涨7.4%,增速位居大湾区第一。
3月3日,广州发布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广州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据了解,在2017年3月30日,广州颁布“330新政”,要求商服类物业只能由法人单位购买,个人不能购买,且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项目,最小分割单位不得小于300平方米。
到了2018年12月,广州市住建委对商服类项目限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松绑,要求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而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
3月3日,新规一出激起千层浪,一线城市广州率先对公寓限购松绑,意味着未来会有更多城市松绑,这对于商业地产行业绝对是一重大利好。
3月5日,广州市政府重新挂出文件,但是31条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内容中,只剩下了后半段,关于商服类项目取消限购的内容已经消失。
2月21日,河南驻马店市打响“救市”第一枪!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河南省政府要求其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3天之内,广州、驻马店“救市”政策接连“熄火”,真正能够刺激消费需求的政策最终都成为“泡影”。
目前,出台的所有政策,包括东莞“限涨不限跌”在内,都是以减少企业资金压力、让资金流动起来为目标,不过是疫情之下的“救企”行为,而并非“救市”。
在新闻通稿里,央行再次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