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全省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省财政每年安排4.8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增强城乡垃圾处理能力,探索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支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全省7个设区市选择基础工作较好的7个县(市)开展试点,支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方法,促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针对农村旱厕改造项目,支持农村使用便携式手动抽粪器,自行抽取粪便污水,还田资源化利用,支持开展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对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奖补,并鼓励市县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填埋标准建设和执行,共同推动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切实提高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