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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CZ2019-229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0 03:12:13    浏览次数:21
导读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子项目1:人民币9402600元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子项目2:人民币6802800元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子项目3:人民币6491500元  最高限价:子项目1:人民币9402600元;子项目2:人民币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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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限价:子项目1:人民币9402600元;子项目2:人民币6802800元;子项目3:人民币6491500元

  (一)采购内容:子项目1: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数字化会议系统、机房工程;子项目2: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子项目3:智能高清数字法庭系统、智慧家事区系统。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子项目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项目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子项目评标。

  (二)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三)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请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26日公告之时至2020年1月15日 23:59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线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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