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2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天津市津南区俏趣宝贝孕婴用品店(张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案处罚决定书。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没收侵权口罩、罚款。
根据举报,我执法人员于2020年1月31日对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泽惠园商业B座03号的天津市津南区俏趣宝贝孕婴用品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口罩。因为商标持有人无法到现场进行鉴定,为防止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执法人员对涉嫌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口罩予以先行登记保存。2020年2月4日,经商标持有人鉴定,上述口罩是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口罩。2020年2月6日,我执法人员对上述侵权口罩予以扣押。
1、处罚种类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填写(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等)
3、备注栏,主要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比如变更行政处罚,可以填写在此项。具体填写格式为:该案于XX时间予以公开,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予以变更
4、表中日期填写格式:设置为文本型,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14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