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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扩大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1 08:05: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131
导读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内销时,需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进口关税可以选择按其进口料件或制成品来缴纳。利用该项政策,企业可以自主合理地降低税赋。目前,这项政策已经在全国4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实施,其中24个是综合保税区。试点扩大至全国113个综合保税区,更多的企业将从中受益。

  李兴乾表示,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除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税收外,还需要缴纳缓税利息,暂免今年4月至年底的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息,可以降低企业的内销成本,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李兴乾说,外资企业是加工贸易的重要主体。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已经启动目录修订工作,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重点增加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条目,优化加工贸易的产业结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更加侧重提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优化加工贸易的区域结构。

  此外,调减禁止类商品目录,将已不属于“两高一资”的产品从目录中剔除。现行禁止类商品目录主要包含石化、皮革、钢铁、有色金属、木浆等生产过程能耗、污染和监管风险较高的产品,共计1862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商务部将在符合环保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缩小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种类,支持企业开展加工贸易。

  

(责任编辑:蔡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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