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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工社保缴费年度调整至次年6月30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1 19:40:14    浏览次数:26
导读

  今天下午2时,上海市政府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市医保局副局长张超,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尹欣介绍上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根据“沪28条”,本市已出台若干

  今天下午2时,上海市政府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市医保局副局长张超,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尹欣介绍上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根据“沪28条”,本市已出台若干社保减负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今年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预计今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

  二是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将推迟三个月。

  三是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截至目前,市社保中心已完成7.3万户参保单位的延缴报备工作。

  上述各项政策,除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为延续政策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三项新政将合计减轻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负担约624亿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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