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信用卡在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萌芽并迅速发展,经过50多年的发展,信用卡已在全球95%以上的国家得到广泛受理。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卡作为电子化和现代化的消费金融支付工作开始进入中国,并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得到了跨越式的长足发展。在经历了金融危机以及国内经济的起伏后,我国信用卡市场逐渐回暖,信用卡消费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的比重不断提升。
“来来来,我请客,你们不用客气,想吃啥随便点。”“不错啊,小陈,最近发达了。”面对朋友的恭维,小陈哈哈笑了一声,摸了摸口袋里的卡,心里算是有点底气。“应该没关系吧,先花着再说”小陈心想。
作为一名85后的自由职业者,小陈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且无稳定工作、也无固定收入,为了能维持日常生活的资金周转,他开始办理信用卡。好面子的小陈,经常宴请朋友在ktv等娱乐场所喝酒玩乐、贷款买车,常常是入不敷出。渐渐的,他手里的信用卡多了起来,不知不觉间手里已经有了6家银行的信用卡来用于资金周转。“不知道这张卡里还有钱吗,反正身上没钱,蛮刷一下,透支了大不了就再换一张”小陈在刷卡时心想。
由于总是入不敷出,在信用卡使用初期,小陈通过四处找朋友借钱或者找别人帮忙还款来维持信用卡的良好信用,还是有按照约定时间还款的。尽管如此,小陈消费还是毫无节制。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最终导致透支了多张信用卡共计129665.11元。在信用卡逾期后,发卡的银行多次通过短信、电话及上门向小陈及其家人进行催收。但是小陈透支的数额较大,他最终还是无法归还欠款。“能躲就躲吧,我也还不起,反正我不还他们应该也拿我没什么办法。”抱着这种心态,小陈尽量不接电话,如果银行实在催的紧,就接电话随便应付两下。每次回到家里,小陈也头疼,妻子也常常因为信用卡的还款问题和他吵架。在一次和妻子的争吵之后,小陈摔门而出,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在未告知银行的情况下就到外乡镇务工,切断了和外界的联系。
惠安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小陈信用卡诈骗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卷宗,讯问小陈,发现本案主要在于小陈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检察官随即向小陈及其家属释明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法律后果,并且动员他们尽量还清信用卡欠款,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在小陈积极归还完欠款后,检察机关还联系小陈居住地所在的司法所对其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小陈的家属及其村委会均表示将配合司法所工作对其进行帮教,督促其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考虑到小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积极归还全部欠款本金,检察官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小陈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鉴于小陈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做出了从宽处理的建议,并得到法院的采纳。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