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4日08时30分许,信阳潢川交警大队付店执法服务站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豫Q1M8**小型普通货车逾期未检验,车辆沿312国道由西向东行驶。接到指令后,中队执勤人员迅速布控,并在312国道750公里处将该车成功拦截。经检查,该车驾驶人陈某平(男,56岁,河南省潢川县人)所驾驶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且未投交强险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遂将该车暂扣,开具号强制措施凭证,并对驾驶人陈某平驾驶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且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未年检车辆很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上路行驶危险系数高。同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为自身及他人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月17日,针对网友关注的信阳新县两例新冠肺炎病例相关疑问,记者采访了援助信阳的河南省专家组组长、郑大一附院呼吸暨重症科主任医……[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