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爱民图形”螺蛳粉注册商标侵权案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注册商标的创始人和所有权人黄爱民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其侄子何某、何某的岳母梁某、柳州市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这两家公司发展的78家连锁加盟店告上法庭。
据悉,原告黄爱民长期从事螺蛳粉餐饮行业,她用自己姓名的后两个字作为商标,经过20多年的经营,已小有名气。2007年8月28日,该商标公告注册为第4131529号,核定为第43类“餐厅;饭店;餐馆类”。
黄爱民诉称,由于店里生意繁忙,她于2004年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交由侄子何某办理,且跟何某说明要将商标办理在黄爱民本人名下。然而,何某却谎称注册不了,实际上却将该商标注册在自己名下。直到2010年,黄爱民参加当时的工商部门组织的会议上,才偶然得知此事。黄爱民气愤地找何某理论,何某在自知理亏的情况下,于2011年将抢注的商标转回黄爱民名下。
黄爱民还诉称,何某在明知没有商标授权的情况下,伙同其岳母梁某成立柳州市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广西爱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展“爱民螺蛳粉”加盟,不但自己开店,还发展了“爱民螺蛳粉”连锁加盟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