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法律风险存在于***业务的全流程、各环节。因此,***业务的风险管理应是基于业务流程各环节实施,风险监测体系要涵盖业务环节的各方面。建立全流程风险监测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银行方面,主要是技术防范、机具防范、人员防范。其中人员防范,即员工的规范操作对于***法律风险防范尤为重要。二是持卡人方面,主要是通过监测持卡人资信状况,规范持卡人用卡行为,提高持卡人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保护持卡人用卡信息等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三是针对第三方进行规范,主要包括约束特约商户,严防商户***行为,与收单机构合作,加强对***收单交易的风险监控,加强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管,尤其是对虚拟交易用户的监管等。 6.健全風险损失补救机制
商业银行可通过建立健全风险损失补救机制,补偿风险造成的损失。首先,设置风险处置机构,制定应对风险的方案,确定风险处置的策略。其次,建立补偿资金,对需要补救的风险损失及时补偿,防范声誉风险。最后,要按监管机构的规定,建立并完善风险拨备制度。
年代初期,在以經济建设为中心的国策号召下,商业银行遵循混业经营发展思路,纷纷涉足证券、保险、租赁等非银领域。但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金融无序发展,信贷过度扩张、资金挪用严重、部分机构经营不善等风险问题突出。监管层被迫从1993年底开始陆续出台《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逐步确定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市场制度。但自1996年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开始以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入,金融机构对于混业经营的需求日益强烈,机构之间开始沿着一些边缘业务开展合作。同期,在利率市场化、金融自由化浪潮下,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逐步建立起囊括全金融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已成为历史必然选择。2002年中信、光大和平安试点成立综合金融控股集团,成为我国金融机构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标志性事件。2005年监管当局正式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商业银行获得开展综合经营的政策空间,纷纷开始涉足信托、基金、租赁等非银领域,逐步发展为银行母公司模式的大型金融集团。截止2013年,大型商业银行通过申设、并购非银子公司,基本完成了起步阶段的牌照获取与规模扩张,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金融牌照体系。
2013年以来,商业银行告别资产高速增长,银行与非银金融行业经营效益整体维持此消彼长态势,非银金融资产回报率稳步提升,非银子公司业务逐步成为银行集团业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自2015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监管政策加速出台,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从峰值开始逐步下降。保险新规、资管新规、信托新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新规等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对银行业务与非银业务的合作机制产生较大影响。在内外部经济金融新形势下,商业银行综合经营逐步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72601hynews#10刷刷科技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