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按照16号公告要求,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马上9月20日将发布最新的LPR,那么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贷款利率就将按照这个定价模式定价。”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货币信贷处相关负责人指出,虽然房贷会以LPR为基准定价,但并不意味着放松房贷。
16号公告中指出,明确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要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省一级分支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利率定价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基础上,根据当地房价形势变化来确定首套房、二套房的住房利率加点下限。”该负责人指出,四川21个市州情况差异比较大,既要考虑成都作为房价“一城一策”长效机制试点城市,也要考虑到四川其他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因此,四川全省房贷利率下限的加点情况,整体跟全国保持一致,即首套房不得低于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但我们特别强调,这个贷款利率更加市场化,每个银行根据风险防控情况,还有个人信用风险情况,可以说每个人最后确定的房贷利率加点幅度可能会不一样,这提现了一个因城施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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