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美丽丽水建设领导小组公布了2019年度美丽丽水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考核结果,缙云县获评为2019年度美丽丽水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工作考核优秀县。据悉,缙云已是连续两年获评美丽丽水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工作考核优秀县。
近年来,缙云县始终遵循“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县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臭氧(O3)年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年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2019年,全县12个常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全部为Ⅲ类水以上,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全县18个乡镇(街道)22个交接断面水质全部为Ⅲ类水以上;2个出境交接断面(光瑶断面、蒲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村双潭庵)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
全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82.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81.8%;森林面积177.9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100.6万亩,占森林面积的56.9%;用材林面积47.3万亩,经济林面积20.9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667万立方米,湿地面积2.6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9.34%,阔叶林及针阔混交林比重为24.95%,清理枯死松树4421万公斤;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8.32万亩;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1.25万亩。
下步,我县将持续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系统修复,坚决守好绿色生态屏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全省前列,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和谐美丽好缙云、全力争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排头兵、与全省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