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11月21日下午,赣皖界塔岭收费站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接受交警查处时被告知未投保。经了解,该司机是接到一名自称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电线余元通过微信转账投保,没想到却是一场骗局。目前,徐某已购买了保险,大队严格按照未投保规定,对其处以交强险2倍金额的处罚。
当日14时许,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警总队直属三支队第二大队民警在赣皖界塔岭收费站进行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一辆车牌号为赣E籍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民警检查中发现,该车辆逾期未年检,随后将驾驶员待至岗亭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该车的网上年检有效期为2016年6月,保险有效期为2015年6月,在车上实际检查出,该车的投保有效期至2016年6月,而驾驶员一直声称其在5月底的时候已经在平安保险购买了保险。而当民警请驾驶人出示相关保险凭证时,驾驶员却无法出示,为了核实其购买保险的情况,民警引导驾驶员拨打其当时购买保险公司电话查询,该保险公司回复其未车辆从6月份至今未购买保险。
后来,民警从驾驶员那了解到,驾驶员徐某,系该车车主,2016年5月,其收到了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电话建议购买该公司保险,前期徐某已收到多家保险公司电话,出于时间也到期的考虑,徐某答应了该业务员在其公司购买保险,为了省事,并将3360余元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转给了业务员,而业务员也电话给徐某称其保险已入档案,并于2周内会将相关材料邮寄给徐某,可至今未收到相关凭证材料,当民警要求徐某再次打电话给该业务员时,拨打过去的是空号,微信号码也找不到了。民警提示徐某,这应该是电话诈骗,希望其回去在自己购买保险的所在地报警,向公安机关陈述自己被骗的详细经过,让典型的诈骗形式公之于众。
对于徐某车辆未年检,大队民警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目前徐某已购买了保险,大队严格按照未投保规定,对其处以交强险2倍金额的处罚。
本网温馨提示:车主在购买保险时要防止被骗,应该在接到电话后前往保险公司营业厅购买,切勿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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