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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内所有P2P网贷机构将依法依规逐步清退出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8 07:03:14    浏览次数:19
导读

  “我在某P2P信贷平台上投了一笔12万元的钱作为投资,说好每月利息1200元,但是到现在还没有返还本金和利息,是不是上当受骗了?”10月31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霞将率队做客“金色热线”时,观众打来热线咨询相关情况。  张霞表示,最近一段时间所谓的P2P受众型的金融平台频繁出现类似的情况,对于观众

  “我在某P2P信贷平台上投了一笔12万元的钱作为投资,说好每月利息1200元,但是到现在还没有返还本金和利息,是不是上当受骗了?”10月31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霞将率队做客“金色热线”时,观众打来热线咨询相关情况。

  张霞表示,最近一段时间所谓的P2P受众型的金融平台频繁出现类似的情况,对于观众提出的问题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一直都在关注。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三处副处长代淑媛表示,云南省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已经开始,在前期的一系列风险排查和分类研判的基础上,2018年初就提出了相关要求:相关平台不允许再开展违规的金融业务。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目前已经对类似的P2P信贷平台、公司进行相关整治工作,要求核查这些平台和公司的经营行为,按照金融风险开展分类的实施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我们会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如果是真实的项目,法律关系是清晰的、合法的,我们会采取行政和诉讼的手段,也就是民事诉讼的手段帮助大家积极化解风险,处置相关问题。”代淑媛提醒观众,目前官网上已经公示了五批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市场退出的公示名单,观众可自行查看。

  “目前,云南省的P2P网贷机构中,没有任何一家机构被认定为合规机构。所有的P2P网贷机构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及相关的整治安排,全部依法依规逐步稳妥的清理退出市场。”代淑媛表示,能从事金融业务投资的机构和公司,必须要经过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国家或者是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从事相关的金融业务,未经批准的,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

  所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特此提醒广大群众,按照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安排,如果市民要通过P2P网贷平台进行投资行为和借贷行为,一定要准确的识别风险、提高警惕。

  此外,所有在云南省纳入P2P整治范围的机构,都不允许再开展违规的新业务,不允许再接受投资人的投资行为,只允许稳步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逐步处理存量,严格控制新增。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云南省内没有一家合规的、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准入的P2P网贷机构,但是也要提醒投资人和广大群众,对省外的P2P平台机构同样也需非常谨慎。(龙彦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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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p2p备案时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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