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叶先生反映:“去年初,一销售员向我推销一个POS机,当时口头承诺随时都可以退的,但之后却说不能全额退钱,和她原来的说法不符。”
3月3日下午,在天方百花园的一家小超市内,记者见到了超市老板叶先生。叶先生从柜子的最底层,找出已经封存了数个月的POS机。机器很新,连包装盒都完整无损。
叶先生说,2016年1月,有一名武汉来的销售员来到店里,向他推销POS机。销售员说,如果业务量少,随时可以全额退款。叶先生花了1300元钱,装了一个POS机。
随后近一年时间内,叶先生店里通过POS机刷卡不超过三次。他联系当时的销售员,准备把POS机退掉,但发现该销售员已不在这家公司了。他给这家武汉的公司打去电话,对方称,需用满两年才能退钱,且只能退款60。
记者拨通当时业务员的电话。该业务员称,现在已经不在该公司做事,当时公司的政策确实是随时可以退钱。
随后,记者致电这家武汉的POS机公司,该公司一负责人称,公司一直以来的规定就是POS机使用两年,才能退还60的费用,并没有随时退全款的政策,这名业务员那么说只是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并不是公司的政策。
市消委投诉部主任饶学军称,如果业务员能作证或者叶先生有文字协议等证据,那么可以要求公司按约定收回POS机,如果没有相关约定或证据,那么只能按照行业内约定俗成的规则或者交易习惯来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