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限内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2020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密匙),开标时需携带CA锁进行现场解密,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4-20 09:00:00至2020-05-10 11:00:00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5-11 13:4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4-20 09:00:00至2020-05-11 13:4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是银行支票或电汇。支票或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