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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金融部门呼吁:远离非法集资 看清一夜暴富陷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2 02:13:11    浏览次数:15
导读

  近年来,非法集资事件出现在各类新闻媒体上的频率越来越高,市民的谈论中涉及到非法集资的话题也逐渐增多。为强化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伊春市相关部门重拳出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保障了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据伊春市金融部门负责人介绍,非法集资活动具有

  近年来,非法集资事件出现在各类新闻媒体上的频率越来越高,市民的谈论中涉及到非法集资的话题也逐渐增多。为强化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伊春市相关部门重拳出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保障了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据伊春市金融部门负责人介绍,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第三、非法集资还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在非法集资活动中,非法集资人员常以虚假宣传来造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还有的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非法集资人员还会利用亲情进行诱骗,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要想避免上当受骗,最重要的就是要扛得住“高额回报”的巨大诱惑,要清醒地认识到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时刻提醒自己回报率较高的项目往往可能存在陷阱。

  针对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危害,伊春市金融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几年,伊春市委、伊春市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先后印发了《伊春市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伊春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规范流程,稳妥有序地做好突发非法集资事件的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在属地发生非法集资风险时,妥善处置,规范上报。并建立完善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机制,严把准入关口,从源头上堵住新增投资、咨询类公司在伊春市的发展。

  同时伊春市还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利用各金融机户外LED屏以及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刊登、播放和发送非法集资公益信息,进一步提高该市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同时,印发了《伊春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发生。(采编:朱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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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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