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国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推免生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推免生均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现就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及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9月28日,获得母校推免资格者,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
3.未进行提前申请的推免生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2. 我校各院系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详见各院系网站)组织考核,合格者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我校根据推免生报名顺序及学科考核成绩依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
3. 接收待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10月15日左右进行网上公示,并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 我校在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之前,将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获得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