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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首次贷款未还清不得再次申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2 18:58:12    浏览次数:18
导读

  [导读]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海亮)今天(4月15日),广东省佛山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规定首次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该政策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海亮)今天(4月15日),广东省佛山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规定首次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该政策将自2020年5月1

  [导读]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海亮)今天(4月15日),广东省佛山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规定首次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该政策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海亮)今天(4月15日),广东省佛山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规定首次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该政策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4月15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六条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贷款;首次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不得向已有两次贷款使用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调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以有效贷款申请提交至中心的时间为准),有效期为5年。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此次修改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法,是根据国家住建部“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还的,必须还清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才能获准贷款”的内容来执行的。

 
关键词: 佛山公积金查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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