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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94个口罩被罚5万元 六安查处一起互联网销售假口罩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3 03:09:06    浏览次数:22
导读

  原标题:卖94个口罩被罚50000元,六安查处一起互联网销售假口罩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的市场需求量激增,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趁机进入市场。近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的市场需求量激增,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趁机进入市场。近日,六安市市场

  原标题:卖94个口罩被罚50000元,六安查处一起互联网销售假口罩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的市场需求量激增,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趁机进入市场。近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的市场需求量激增,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趁机进入市场。近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口罩案。

  根据公安部门转来案件线索,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刘某通过微信销售口罩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注册商标为“飘安PIAOAN”一次性使用口罩属假冒侵权商品。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傅泽:疫情防控期间,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通过微信销售“飘安PIAOAN”一次性使用口罩,与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特征不符,属假冒侵权商品,侵犯了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飘安PIAOAN”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据执法人员介绍,依据《电子商务法》中的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当事人还存在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傅泽:本案中当事人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通过微信销售口罩,存在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剩余假冒侵权“飘安口罩”94个,并处罚款50000元;对当事人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80元,并处10000元罚款。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傅泽: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论线上或线下购买口罩,都要认真查看包装说明书上的型号、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内容,避免购买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直播六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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