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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火保护装置不合格!“浙江金美太电器”被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3 22:17:46    浏览次数:30
导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2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2019年浙江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浙江金美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美太电器”)生产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燃气灶)(规格型号:JZT-18A/生产日期:2018.11.10)”被检出包装、熄火保护装置项目不合格。  据悉,国家强制性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2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2019年浙江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浙江金美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美太电器”)生产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燃气灶)(规格型号:JZT-18A/生产日期:2018.11.10)”被检出包装、熄火保护装置项目不合格。

  据悉,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明确规定,无论台式还是嵌入式燃气灶,都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否则禁止生产和销售。意外熄火保护是国家强制规定燃气灶具不可缺少的安全装置,灶火可能会遇到被风吹灭被水浇灭等情况,此种情况下就需要有熄火保护装置及时切断气源,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事实上,这并非浙江金美太电器首次出现家用燃气灶具质量问题。百度企业信用公布的一份处罚信息显示,2019年11月11日,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责令浙江金美太电器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燃气灶),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燃气灶)3台;没收违法所得60元;处以罚款人民币3850元,罚没款合计3910元。

  百度企业信用数据显示,2018年1月27日15时许,浦口派出所民警对浙江金美太电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杨某荣于2017年6月份到该公司上班,上班时间已有7个月,浙江金美太电器一直未将杨某荣的身份信息上报至公安机关。该公司的行为构成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2018年1月29日,嵊州市公安局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金美太电器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金美太电器曾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于2016年6月30日被嵊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罚款5000元。

 
关键词: 电气装置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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