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苍南法院对张某等19名被告人涉嫌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罪一案进行公开集中宣判。主犯张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000元。王某等18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四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及3月份以来,张某、王某、李某等分别在山西、北京等地创办“北京众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陆续雇用董甲、董乙等10余人分别作为公司的贷款审核人员、资金管理员、话务员。上述人员分工合作,先由话务员电话联系被害人,按照话术谎称自己是北京商贷中心询问被害人是否需要贷款,并将想要贷款的被害人转交给贷款审核人员继续联系,后贷款审核人员让被害人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并以放贷前需要缴纳保证金或印花税为由要求被害人缴纳钱款,在骗取被害人的钱款后便中断联系。
经查,该诈骗公司共诱骗全国各地被害人54名,诈骗金额达11万余元。另外,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余某、陈某通过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非法获利10万元。其中从2019年3月份开始,张某、王某为了实施诈骗,通过网络向余某、陈某购买贷款客户的公民个人信息。经查,共计购买贷款客户信息资料26000余条,支付钱款16240元。
庭审中,19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结合公诉机关及辩护人的意见,苍南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如需贷款请一定到正规金融机构,按正规程序贷款,不可听信各类贷款中介忽悠,陷入种种贷款诈骗套路。一旦确认自己被诈骗或陷入套路贷,一定要及时报警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