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南昌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围绕满足职工住房需求、降低职工住房成本等要求,南昌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实现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稳定增长。
2019年,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54.52亿元,同比增长14.84%;缴存余额396.99亿元,同比增长11.93%;2019年末,缴存总额1016.31亿元。
《报告》显示,2019年,南昌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10896家、实缴职工80.57万人、缴存额154.5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54%、6.05%、14.84%。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控高保低”原则确定南昌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缴存比例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同时开通市直财政统发单位网上缴存业务,从原来的“纸质审核,单位跑单”模式改为“电子审核、数据共享”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办理时效,实现了汇缴网上业务审批全覆盖,为有效开展缴存业务提供了有力的系统保障。单位在办理缴存开户业务时,由于单位经办人变动频繁以及对缴存政策理解不透,易造成资料不齐而数次往返。为解决这一“堵点”,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网上预审服务,对单位申请办理缴存开户业务资料,采取数据核查等方式进行预先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可持材料原件至管理中心一次性办完开户业务,确保“只跑一次”。
在新开户方面,2019年,南昌市新开户单位1333家,新开户职工9.90万人。当年新开户职工按单位性质分类,非公单位开户职工人数占61.21%;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水平开户职工人数占99.51%。非公单位及中低收入新开户职工占比均较上年有所增加。
当年缴存职工人数中,中低收入职工占比96.61%,高收入占比3.39%,中低收入职工占比较上年增加约1个百分点。当年缴存额154.52亿元,中低收入职工缴存占比90.55%,高收入占比9.45%,中低收入职工缴存额占比较上年增加约3个百分点。企业为中低收入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便于让中低收入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惠,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趋于公平合理性。
2019年,南昌市共有31.78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2.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64%、13.2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60%,同比减少1.04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619.32亿元,同比增加22.12%。
近五年,公积金提取额持续增长,年均增长率达13.99%。2019年,南昌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住房消费提取(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占提取总额的83.64%,非住房消费提取(含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等)占16.36%。从提取原因来看,职工提取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体现了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消费的保障功能。根据省、市关于“赣服通”建设的工作要求,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2月28日完成了9项查询、11项提取业务接口的全部开发任务,并已在省、市数据交换平台上线。目前除基本查询功能外,“公贷提取”“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两项提取功能也能在“赣服通”上线日起,南昌市城区职工租房提取额度由原来每月1000元调增至1200元,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统一调增至每月1000元。2019年,全市租赁住房提取52964人,提取金额3.68亿元,分别占住房消费类提取总额的18.52%、3.92%。受租房提取额度调整及租房提取人数增长的双重影响,租房提取额同比增长了76.92%。
2019年,南昌市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1万笔、62.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6.70%、174.75%。2019年末贷款余额317.62亿元,同比增长7.52%。
据悉,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对象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职工。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所占比重达99.05%。同时,绝大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首次申贷,占比达97.85%。从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20%,90平方米至144(含)平方米占79.83%,144平方米以上占3.97%。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性低利率优势,按照现行利率计算,2019年全市职工通过申请公积金贷款节约购房利息12.48亿元,平均每笔贷款节约7.30万元。
按照住建部年度报告关于逾期个人住房贷款的指标口径(截至年度末,借款合同约定到期3个月含以上、6个月以内应还未还贷款本金额,与合同约定到期6个月含以上未归还贷款的本金余额之和)统计,截至2019年底,南昌市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76.72万元,逾期率0.06‰,远低于省住建厅下达的控制在万分之二的目标。
与此同时,为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可在职工授权的情况下查询职工的征信报告。同时,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江西银行、北京银行、九江银行、兴业银行等11家合作的商业银行实现了数据直连,可在职工授权的情况下查询职工的商贷信息及银行卡号校验。(风 铃)
3月初,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职工权益,该中心出台《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通知》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在今年6月30日前,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同时上传书面情况说明(明确缓缴时间、补缴时间及方式),申请缓缴今年1月至6月的住房公积金。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今年1月24日至6月30日,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同时,租房提取额度调增至每月1500元,未婚职工减半执行。租房提取办理频次调整为线上每月可提取一次,并优化提取办理流程。
为方便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贷后业务办理流程,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建行、工行、中行申请发放住房公积贷款的职工,在办理了贷款结清手续的同时,可委托中心通过“互联网+”线上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业务。贷款职工由原来需在银行、不动产中心间往返三次,变成“一次不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