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大秋)市财政局日前下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政部门提醒,各区财政局、各市属金融企业应于5月9日前向市财政局行文报送申报材料。
根据要求,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再担保业务奖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奖励,科创板上市奖励,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信贷和企业专项资产证券化项目奖励,均由企业单位向所在区财政局报送申请材料,由区财政局初审后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市属金融企业直接向市财政局报送申请材料。市财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专项核查。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地方金融体系建设资金、政府资产证券化项目奖补政策,由各区财政局收集汇总相关材料,并向市财政局申请奖励资金。
县域金融分支机构设立奖励方面,我市银行、保险机构在苏北、苏中地区县域新增设立县级分支机构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参照要求在分支机构所在地进行申报。
苏ICP备12032443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57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518
新蕾作文投稿: 苏州日报《沧浪》副刊投稿: 苏州日报小说版投稿: 姑苏晚报《怡园》副刊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