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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发布最新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30 23:42:27    浏览次数:29
导读

  为进一步完善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防止和遏制养老保险领域的骗保冒领行为,维护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要求,每年须进行两次待遇资格认证,上、下半年各一次,现决定在全县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在我

  为进一步完善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防止和遏制养老保险领域的骗保冒领行为,维护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要求,每年须进行两次待遇资格认证,上、下半年各一次,现决定在全县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在我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服刑人员除外。

  使用智能手机下载“看看社保”APP,选择社保认证,通过摄像头采集并上传人脸信息即可完成,详细操作步骤请看“涉县人社局信息宣传之窗”微信公众号。

  1.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人脸认证的人员,家属可通过“看看社保”认证系统“绿色通道”拍照片实时上传,通过后台进行认证。

  2.在外地居住的人员,由村代办员联系本人及家属在外地通过手机下载“看看社保”认证软件,按操作提示完成认证。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认定人员,次月起暂停养老金发放,待通过资格认证后,恢复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养老金。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对各乡镇(街道办)认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给予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主管领导和经办员对本乡镇(街道办)各村(居委会)认证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村(居委会)协办员认真组织安排本次认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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