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儿在山坡上吃草,放牛的孩子哪里去了?不是他贪玩耍丢了牛,放牛的孩子王二小。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首歌,每当耳边响起这个熟悉的旋律,英雄儿童王二小的故事就回荡在脑海。
王二小出生在河北涞源县,他的真名叫阎富华,只不过他是周围几个村子的孩子王,所以大家叫他王二小。
这个孩子真名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当日寇扫荡抗日根据地的时候,要他带路,他临危不惧把那些该死的鬼子带到了八路军的伏击圈。
他出身贫苦,饱受地主欺凌,新中国成立来了,穷人翻身做了主人,过上了比蜜还甜的幸福生活,刘文学还进学校读书,成为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
1959年11月的一个夜晚,刘文学碰见地主坏分子王云学偷摘生产队的辣椒,就上前阻止,面对地主的威胁刘文学并不畏惧,严厉指责他的偷窃行为,后来王云学企图拿辣椒收买他,他也毫不动心,坚持要把他的丑事曝光,要将他扭送到生产队,地主王云学气急败坏,狗急跳墙,在与刘文学的撕打中,将年仅14岁的刘文学残忍杀害,抛进池塘。
赖宁是一名学习成绩优良,又乐于助人的好学生,老师对他印象非常好,同学们对他评价非常高,乡亲们对他是有口皆碑。
他曾在县里乡里和市里举办的绘画、书法比赛中多次拔得头筹,获得大奖,还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进了县重点中学——石棉中学。
让赖宁成为家喻户晓任务,成为英雄的,是他在危难时候挺身而出,多次上山救火,在最后一次救火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88年3月13日,石棉县海子山因电线短路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地地处森林周边,离电视转播台和石油公司的油库更是近在咫尺,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情况万分危急。
赖宁的故事感动了全中国,也获得了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嘉奖,被授予中国少年先锋队小主席的荣誉称号,被誉为英雄少年。
不是他们的精神过时了,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是我们这个社会需要和提倡的正能量,他们的英雄事迹永远激励着我们为祖国建设出力流汗,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为和谐社会而做贡献。
《民法总则》明文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看过报告文学《赖宁的世界》的朋友都不会忘记里面的一句话:学习赖宁绝不是倡导孩子救火,那不是赖宁精神。
孩子在正在发生的火灾和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面前是弱者,是应该被保护的。不明白的人想一想,为什么国家会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
战争来临,平民也要尽力躲开,如果平民迎面而上,那要我们士兵干什么?危险来临的时候,小孩子也要尽量躲开,如果孩子迎面而上,那还要我们大人做什么?我们大人之所以勇于直面危险,不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孩子又是为了什么?
按照以人为本的价值观,面对穷凶极恶的罪犯的时候,即使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大人也不能盲目前去制止。
美国的公众场合的电梯里,贴着这样一个温馨提示:亲爱的朋友,如果发生了火灾和刑事案件,不要挺身而出,你要做的就事保护自己和家人,然后拨打119报警电话,剩下的事由警察来做。
特殊年代的刘文学、赖宁当然无愧于小英雄这光荣称号,值得我们学习,可是如果他是我们的孩子,相信我们一定不想心爱的宝贝成为英雄。事实上后来也有人问过赖宁的母亲,怎么会培养出这样优秀的孩子,赖母的回答很直接也很伤感:“我宁愿他是一个普通人(而不是什么小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