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张某报警称,1月15日收到一条刷卡消费提醒信息,显示自己的信用卡被异地消费2万余元。
接警后,民警奔赴位于南京市某商城的刷卡地点核实得知,张某的信用卡当天被现场刷卡消费购买了4部苹果手机,刷卡凭条上留有伪造的“张某”的签字。
由于张某报案时间与案发时间间隔了好几天,刷卡的监控视频已经超过了保存期限,民警无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调查一度陷入困境。
通过调查该凭条上的信用卡信息,民警发现该卡消费正常且按时还款,持卡人为家住南京的周某,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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