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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洗钱”开福警方捣毁一诈骗窝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9 11:53:23    浏览次数:28
导读

  5月2日6时许,开福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收到情报,有人在开福区某小区内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随即大队联合芙蓉北路派出所组织警力迅速对该情况进行核查。在掌握切实情况后,警方在该小区2处出租屋内将涉嫌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李某筑、蔡某霞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成功捣毁一个电信诈骗“洗钱”窝点。  

  5月2日6时许,开福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收到情报,有人在开福区某小区内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随即大队联合芙蓉北路派出所组织警力迅速对该情况进行核查。在掌握切实情况后,警方在该小区2处出租屋内将涉嫌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李某筑、蔡某霞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成功捣毁一个电信诈骗“洗钱”窝点。

  李某筑曾在福建从事“杀猪盘”诈骗活动,但随着这种诈骗方式为人熟知,他感觉到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后受他人启发,来到长沙,专门从事“洗钱”的第四方支付平台业务。

  以李某筑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每月1100元的价格租用香港服务器在网上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用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李某筑等人QQ等形式寻找、联系“客户”,每完成一笔交易,按照2.5%至4.5%不等的费率收取费用。当“客户”给的钱达到可观的数额,李某筑等人还会选择“黑吃黑”,将这笔非法资金扣下据为己有,供自己挥霍。

  “第四方支付”平台又称聚合支付,聚合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及其他服务商等接口,非法对外提供综合支付结算业务,是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所谓“绿色通道”。在通过大量购买空壳公司或用员工个人信息注册“第三方支付”账号后,不法分子再搭建网络平台,用这些账号来收取客户资金,承担相关黑灰利益链条的资金结算工作。

 
关键词: 支付平台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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