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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饮用水源地上了“绿色保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9 18:31:53    浏览次数:22
导读

  冬日暖阳,蓝天碧水。1月28日,记者登上贵池区梅龙街道双惠村段的长江岸堤,一块新设立的“一级保护区,长江贵池饮用水源区”黑底金字警示碑竖立在江岸上,格外醒目。饮用水源地的设立,标志着池州市水源地保护工作步入“绿色时代”。  “设立警示碑表面上看似是一件小事,实质上却从一个角度反映出池州市生活饮用水

  冬日暖阳,蓝天碧水。1月28日,记者登上贵池区梅龙街道双惠村段的长江岸堤,一块新设立的“一级保护区,长江贵池饮用水源区”黑底金字警示碑竖立在江岸上,格外醒目。饮用水源地的设立,标志着池州市水源地保护工作步入“绿色时代”。

  “设立警示碑表面上看似是一件小事,实质上却从一个角度反映出池州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从此迈上法制轨道,已经有法可依了。”据市水务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池州市已共批准了55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划定方案,以避免遭受污水垃圾污染。其中贵池区镇街25家、青阳县乡镇10家、东至县乡镇19家、石台乡镇1家。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只有确保水源地饮水安全,才能让千家万户的水龙头流出‘放心水’,而55个水源保护区的设立就等于给饮用水源地上了‘绿色保险’。”

  据市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相当于在水库、输水河道周边从里到外设置了3道防线。其中一级保护区靠近取水口,保护最为严格;二级保护区则在一级保护区之外。在一级保护区内,任何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都将被禁止,包括挖沙、取土以及种植农作物、游泳、垂钓等这样的活动。二级保护区是“严格限制建设区”,这里将全部取缔排污口,不允许新建、扩建、改建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以及能够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采矿、采石、高等级公路和大型水利及土建工程,也不允许兴建规模化养殖场及园区。而在准保护区内,化工、农药、造纸、冶金、采选矿等项目被绝对禁止,现有的这类生产企业要限期搬迁或关闭。

  “古诗‘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也印证了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在市环保部门负责人看来,能否对池州市水源保护区供水企业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是“治源”的关键所在。

  据了解,目前,池州市村镇供水安全管理确定为A、B、C三类。A类村镇供水企业是安全可靠,管理优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达到了水源充足,水质优良;B类村镇供水企业管理较好,能够保证水量、水质达标;C类村镇供水企业是管理差,存在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对达到A类标准的供水企业,由水务部门给予宣传、表彰、支持和扶持,并将该类企业作为评先评优的重点推荐对象。被定为B类的供水企业,将列入重点关注对象,通过加强服务,促使其达到A类。被定为C类的供水企业,将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增加检查次数,并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市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整改后还将报原审核单位验收并重新确定类别,同时要求各供水单位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及穿越保护区的交通干道设立明显的标识标志设施,编制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广大群众用上安全水、放心水。(池州日报)

 
关键词: 池州老保险查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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