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清远市2019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和缴费比例的通告》,公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等六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7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清远市2019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和缴费比例的通告》,公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等六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执行时间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含灵活就业)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在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清远缴费下限为2924元,上限为19014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