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环境和支撑体系日趋完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断提升,电子商务的发展日新月异,不断涌现出新模式、新技术和新趋势。鉴于《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南政办〔2018〕13 号)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提质增效、快递物流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我县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我局会同县邮政管理局起草了《南陵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讨论稿)。
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12号)、《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南政办〔2018〕13 号]等文件,并参考了周边县(市、区)相关政策。
9月17日,县商务局召开会议,关于文件起草征求各镇意见。12月9日,召开了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征求意见座谈会,野猪林、申通快递等10余家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参加会议,讨论交流了政策具体支持方向、支持力度等,补充完善了相关内容;12月16日,洪俐副县长召集县相关部门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经信委、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邮政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2月16日再次书面征求各镇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审查,形成提交本次常务会议审议的《南陵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讨论稿)。
《南陵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电商安徽”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和水平,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产业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如下:
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县电子商务集聚区及省级电商示范镇、示范村集聚孵化发展的电商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对电子商务企业首次达到的线上销售额给予一定奖励。对新纳入统计数据库的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对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电子商务和快递企业人才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及专项经费支持。
1.注册登记在我县并纳入统计,利用信息网络,以电子数据、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网上经营活动和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