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4)用人单位未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5)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以上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6)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的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7)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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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湘律师,现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1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从业至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温州市劳动总工会法律咨询、援助律师,曾办理过屈某劳动争议案件被评为市优秀案例。业务专长:经济类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产权纠纷、刑事辩护等,王湘律师办理过大量的刑事以及民事案件(杨某某、温州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崔某某、温州市银某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案;章某某、章某某无因管理纠纷案;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胡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温州某能源有限公司与温州某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杨某某、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张某某与范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林某某与潘某、陈某某追偿权纠纷案;杨某某诈骗罪;戴某某、胡某赌博罪一案)等案件中,均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同权益,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王湘律师坚持自己的执业理念:求真务实、讲究实效,以精湛的法律服务水平和专业的职业素质,本着互利双赢的目的和坦诚合作的态度,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详细>>
(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王湘律师,现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1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从业至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温州市劳动总工会法律咨询、援助律师...
孩子本应该是被呵护的,被疼爱的,但是在现实中,很多孩子却承担着本不该他们承担的重担。对于企业来说,童工是最廉价的劳动力,因为他们还太小,完全没有权利意识,为了保护这些孩子,我国法律明令禁止雇佣童工,那么如果雇佣童工被发现了会怎么样呢?小编为您解答。
现在很多孩子喜欢在寒暑假的时候去找一份兼职来赚点零用钱,但是一些学生年纪还未满十八岁,一些单位不敢用或者自己不知道能不能去单位兼职工作,今天,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童年生活在我们的映像中应该是美好的、欢乐的、愉悦而生机勃勃的。但是现今社会还是有不少企业存在非法雇佣童工,甚至雇佣童工后还不给工资的情况。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而企业雇佣童工不给工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请大家跟着的小编去了解
我国法律是明确禁止用人单位雇用童工的,如果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那么民法典中童工受伤是不是按人身损害赔偿?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对于童工死亡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你知道法律如何规定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招聘劳动者时要注意对劳动者进行身份审查,如果未达到用工年龄的,不得招聘,否则构成使用童工,那么企业使用童工单位怎样处罚?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对于童工保护如何规定,相信有很多人都还不够了解,你知道在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吗?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赶紧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雇佣童工怎么办,相信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雇佣童工怎么办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规范我们的行为,关于雇佣童工该如何,你是否也有一些疑问呢?想了解法律如何规定?下面由小编为读者对雇佣童工该如何进行解答,以下的知识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很多小伙伴都对招用童工要承担什么责任怎么划分有疑惑,接下来,请看小编收集的资料。希望以下的内容能为您提供参考和帮助,赶紧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首先与老板进行私下和解,协商不成的,建议全面收集好老板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考勤表、财务部门证言、员工们的证言、之前发工资的证据等等),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一般也都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的)。如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没有处理或者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您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先提前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结束之后,才能向法院提前诉讼。劳动仲裁是必须进行的前置程序)。您可以录音收集他欠工资的证据,然后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您的诉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