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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汉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文物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7 22:17:01    浏览次数:8
导读

  为进一步加强汉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7名工作人员分别到汉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文物局)及汉中市旅游信息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务员5

  为进一步加强汉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7名工作人员分别到汉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文物局)及汉中市旅游信息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务员5名(详见附表一),范围为:市级及各县(区)、镇(办)机关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全省统招公务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表一),范围为:市级及各县(区)、镇(办)符合遴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工作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

  3、报考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汉中市级及各县(区)、镇(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5年9月31日前招录的),且目前在编在岗。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9月6日至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汉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文物局)办公室自愿报名(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西路市旅游信息服务中心;电线)。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3)《汉中市旅游发展员会(市文物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在市政府网站下载填写);

  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遴选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最终的资格审查以办理遴选手续时报考者的个人档案为准,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1、笔试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新发展理念、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文物旅游相关法律知识、办公自动化、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3、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排序出现竞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市政府信息网对外公示。

  面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控制能力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总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入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进入公务员队伍时间、本科毕业时间的顺序由高(长)到低(短)依次排序,按拟遴选人数1: 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遴选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将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与考察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文物局)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着重审查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要实事求是,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从参加面试的报考者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文物局)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

  根据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文物局)提出的拟遴选工作人员名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遴选人选。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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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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