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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法院执行局巧用“失信黑名单”机制 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1 01:31:03    浏览次数:13
导读

  据了解,苏某与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晋江法院判决林某应返还苏某200万元及利息。2016年1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了解到林某近期欲成立公司正在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信贷业务,执行法官及时与林某联系,告知林某若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其贷款也必将受到影响。  第二天,林某便来到执行局

  据了解,苏某与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晋江法院判决林某应返还苏某200万元及利息。2016年1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了解到林某近期欲成立公司正在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信贷业务,执行法官及时与林某联系,告知林某若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其贷款也必将受到影响。

  第二天,林某便来到执行局,主动与苏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依约先行支付100万元给苏某。几个月后,林某并未依约向苏某支付余款,执行法官立即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网公布的当天,林某又急忙赶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全部给付义务,并于当日筹措资金支付了包含本金、一般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在内的全部执行款项160万元。(通讯员 施金满)

 
关键词: 民间借贷黑名单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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