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参加并遵守本政策的服务商可以依据以下政策方案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本政策有效期自政策发布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终端设备:从我司开店宝领用,带有我司开店宝标识及防切机功能的 U 米pos电签版终端设备;
交易量:如无特殊说明,交易量均指特约商户在政策期间贷记卡(含准贷记卡)累计交易金额,且不含出现风险的交易;
U米pos机流量卡服务费:每台终端设备附流量卡一张,终端设备激活之日次月,商户需从单笔大于 1000 元的交易中支付 36 元/年/张服务费。
商户入网需支付相应系统接入费,具体金额由服务商在下表范围内确定,且服务商可获得对应金额的奖励:
连续交易达标奖励期内单月交易额未达标,则于终端激活之日次月起按月扣回已预支连续交易达标奖励;
例:终端 1 月激活,1 月预支连续交易达标奖励 60 元/台,2-7 月为交易量达标奖励活动期,2-4 月单月交易额≥1 万元,5 月终端解绑,8 月再次绑定,则奖励总额应为 30 元/台,实际已预支 60 元/台,从 5 月、6 月、7 月分别扣回 10 元/台/月的未达标奖励金。
六、U米服务商承诺参加本政策,不通过重复绑定终端设备等、虚假销售等方式恶意套取终端设备,若有商户投诉须由服务商 T+3 工作日内处理投诉事件,若不配合我司处理,默认同意全权承担责任。
七、服务商承诺不得夸大宣传、散布虚假信息,不违反我司《外包服务商管理办法》不使用我司开店宝及监管机构禁止使用的不当词汇进行宣传推广,否则,我司开店宝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八、服务商授权我司可从服务商服务费中冲抵的方式来抵扣对我司造成的损失或补足政策期结束后需支付的闲置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