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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法律上有个概念叫做债权保全,因为有的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偿还而采取的保护措施。那么《民法典》能否保全对个人的到期债权?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翻译一下就是债务人欠钱不还,但是却不行使自己对别人的权利,那就让别人替他行使。另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翻译一下就是债务人有自由处置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导致债务人的债权人债权受到影响,债务人的自由就是受限制的,不能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两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自由不是绝对的,如果影响了其他人的权益,自由就是要受限制的。一个人当人有钱把自己的财产无偿赠送给别人、低价卖给别人、别人欠自己的钱不让还了、给自己的财产设定担保、不行使自己对其他人的权利,但是如果导致自己还不上别人的钱了,这时候就可以代替他行使或者撤销他的行为。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紧急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紧急情况一般指的是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有该行为时,债务未到期也可以申请保全。也就是说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其债权是已到清偿期。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此时便进行债权保全,依据不足,对债务人也显示公平。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有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确定,不宜对债务人债权采取保全措施。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全部无效,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如果债权人未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则不能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这样,不仅能防止债务人消极地行使债权,而且能防止少数法院滥用债权保全措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小编为此做出了上述回答,依据民法典以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债权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为债权人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您对法律方面有疑问,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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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是可以保全的,所以土地承包合同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进行保全。土地承包合同保全的方式有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两种。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合同保全的类型有两种,分别是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代位权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时行使的。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恶意处理财产逃避债务时行使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被人民法院保全后,申请人超30日不起诉或者仲裁;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保全错误的等,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起诉离婚前在紧急情况下,不申请保全会损害起诉人利益的,起诉人可以写申请书和提供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所以申请公司解散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因合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在提起诉讼之前,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的,那么合同保全可不可以采取合同抵消的方式?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房屋的价值是非常巨大的,而在司法实践中,因债务偿还问题产生纠纷时,债权人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那么民法典中房产保全要怎样才能解封?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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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也许会出现房屋已经被财产保全了,但是由于场地的建设或者是其他原因导致,保全的房屋需要拆除。那么,被保全的房产能否拆迁?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购买汽车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向银行贷款的,车辆抵押给银行,还完贷款后才拥有汽车的所有权,那么按揭的汽车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动车是属于动产的一种,在民事诉讼中,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车辆进行保全,那么车被保全有没有时间限制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去申请财产保全。只是有些人在申请财产保全之前,对于保全涉及到的条件及内容也不是很清楚,比如要提供的资料,那么,诉中保全需要提供财产线索吗?小编为您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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