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八号,长沙市芙蓉区火星二小召开了家长会,会上校长鼓动家长要学生参加英语学习,便介绍了一家培训机构。后来就由培训机构校长发言。培训学校为了生源居然保证可以把培训点搬到学校附近。和学校一起谋利而且培训费相当高。
家长们听到学校的校长和老师们都在说这家培训机构是外教怎么怎么好。所以很多家长就报名了。还当场就收费。收费是学校的人还是培训机构的我们没认出来。因为我只认识孩子自己的老师们。我们觉得这样是学校与外面联合起来骗钱,因为学校也开设了英语,学校都没把孩子教好,怎么又把孩子引到外面去学习呢?学费是一百块一次课时。
另外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中第十五条 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高三年级为适应高考时间提前要求,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用于完成教学任务,但须征得学生及其家长的同意;其它年级一律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确因设置高考、自考、成考、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按实补足,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举办学科培训班和学科培训学校,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方办校、办班;鼓励学校免费开放教育教学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各项课外活动。
第十六条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在家有偿补课、辅导、做作业和在家搭餐、寄宿。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有价礼品等,不得暗示家长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的家长机构,组织补课,收取礼金、礼品等;不得到校外兼职兼课和替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收取介绍费。

